茴芸提示您:看后求收藏(第117章 千秋出手,再世重逢:请把我宠翻天,茴芸,才子书屋),接着再看更方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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反正这些奴婢谁都可以买,不喜欢了,再转手卖了就是,也不亏本。

卖身契在谁的手中,谁就是她们的主子。

这些奴婢的命,还不如那些牛马值钱。

他们想要摆脱奴籍,并不简单,有些人身上还留有烙铁留下的烙印。

原本犯了事的罪人是在人的脸上或身体的其他部位刺字,然后涂上墨或别的颜料,使所刺的字成为永久性的记号。

同劓、宫、刖、杀相比,墨刑显然是最轻微的。

但是,这种刑罚也要伤及皮肉甚至筋骨,而且施加于身体的明显部位,无法掩饰,不仅给人造成肉体的痛苦,同时使人蒙受巨大的精神羞辱。

烙刑比墨刑更残酷。

那是他们曾经犯下的罪过的印记,官府也都是有备案的。

这些罪奴地位比不上家生奴婢,也比不上那些自卖为奴的。

石顺就是打杀了他们,也没有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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